我特别喜欢的一种小动物就是——公鸡。
为啥我觉得它可爱呢?首先,公鸡长得很威风,红红的头冠像顶着一把火炬。目光又锐利,又坚定,站在那里像一位战士一样。它还有一身艳丽的羽毛,不管站在哪里,都能一下子吸引住你的目光。它走起路来姿势一抖一抖的,还会一边走一边喔喔叫。它是杂食动物,红萝卜、西瓜皮、大米等等都吃。但是你知道吗?最可怕的是,它还会啄你的手指!
那次我回老家的时候,我看到太婆家养了几只鸡,想逗它们玩。其中一只公鸡以为我不停在动的手指是条小虫子,就一口啄了过来。我根本来不及躲避,痛得尖叫起来,它听到我的尖叫声,才吓得松了口。我的手指才被它啄了一下就流血了,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去逗小公鸡了,但我心里还是挺喜欢这种威风凛凛的小动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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