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假我读了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。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柴斯特,它的家乡是康涅狄格州。它是怎么来纽约的呢?有一天他看见很多人在野餐,它跳进其中一个野餐篮里,大口大口地吃起了火腿来,吃完后它在野餐篮里睡了一觉,等它醒来发现自己被一个火腿三明治压在下面。等它挣脱开跳出来的时候,它发现它来到了时代广场。
我喜欢柴斯特,因为它很慷慨,比如说,塔克老鼠想住在柴斯特那华丽的房子里,蟋蟀柴斯特就把房子让给了塔克。柴斯特还很有担当,比如说,有一次它不小心吃了一张2元纸币,塔克老鼠一直劝柴斯特逃走,逃避责任,但是柴斯特坚决不走,留下来承担责任。
我也想成为和柴斯特一样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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